乌兰察布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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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公司制定缺陷,应当公司承担损失;如果确实是出纳存在过错,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扣罚当月工资的20%,如果超过工资的20%就是违法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更低工资标准,则按更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属于公司制定缺陷,应当公司承担损失;如果确实是出纳存在过错,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扣罚当月工资的20%,如果超过工资的20%就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更低工资标准,则按更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