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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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个人私有财产,城市户口子女有继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属个人私有财产,城市户口子女有继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