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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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