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法律法规1
大兴安岭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大兴安岭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大兴安岭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大兴安岭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大兴安岭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大兴安岭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大兴安岭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大兴安岭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大兴安岭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大兴安岭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大兴安岭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大兴安岭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大兴安岭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大兴安岭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大兴安岭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