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律法规1
株洲肝硬化会被单位辞退吗
株洲改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株洲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株洲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株洲该如何认定劳务派遣
株洲该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株洲妇女享有的劳动权益有哪些
株洲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株洲抚恤金是一次性的还是按月发放的?
株洲抚恤金发放规定
株洲符合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呢
株洲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株洲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
株洲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株洲缝针7针算工伤几级伤残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