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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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受理,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再次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更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已经受理,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再次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更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