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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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擅自变更合同,变更行为不发生效力。变更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若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若拒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情形严重的,可据此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卖方擅自变更合同,变更行为不发生效力。变更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若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若拒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情形严重的,可据此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