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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私家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电动车全责怎么处理
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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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由轿车的强险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电瓶车的损害。二,剩下的所有费用,由电瓶车承担。如果有商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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