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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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符合下列条件: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义务;3、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符合下列条件: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义务;3、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