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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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登记人来承担,房屋登记人即纳税人需要凭借纳税凭证找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肇庆房产律师咨询
由房屋登记人来承担,房屋登记人即纳税人需要凭借纳税凭证找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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