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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写
时间: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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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人基本信息

(二) 继承人基本信息

(三) 说明公证事项

(四) 阐述继承人和死者的继承关系

(五) 根据规定法律决定其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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