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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精神残疾不能放弃继承权吗
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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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独立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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