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律法规1
漳州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漳州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漳州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漳州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漳州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漳州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漳州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漳州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漳州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漳州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漳州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漳州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漳州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漳州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漳州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