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法律法规1
张家口如何计算工伤赔偿金
张家口公司员工不干活 能降工资或者解雇吗‘’
张家口公司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张家口退休人员离世后要领哪三种钱
张家口公务员工龄满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退休吗
张家口农村临时工被雷电死属工伤吗
张家口退休后收受财物司法解释
张家口上班期间突然死亡算工伤吗
张家口克扣员工年终奖向谁投诉
张家口1973年出生的女性能赶上延迟退休吗
张家口长时间劳累患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张家口1965出生退休延几年
张家口上下班路上意外死亡算工亡吗
张家口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张家口公司要求上十二小时可以不上吗
无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不选择当庭宣判,而选择择日邮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都是正常情况。因为无论仲裁委还是法院,在当庭调查本案事实,听取双方意见后,都需要对双方的意见和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法律关系进行审核,基本不会当庭作出宣判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无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不选择当庭宣判,而选择择日邮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都是正常情况。因为无论仲裁委还是法院,在当庭调查本案事实,听取双方意见后,都需要对双方的意见和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法律关系进行审核,基本不会当庭作出宣判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