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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批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吗
时间: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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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该批复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更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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