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法律法规1
永州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永州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永州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永州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永州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永州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永州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永州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永州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永州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永州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永州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永州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永州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永州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保险共同丢失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补办后的新保单与原保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保险共同丢失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补办后的新保单与原保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