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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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
销售超范围农药,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相应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通称高毒剧毒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销售超范围农药,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相应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通称高毒剧毒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