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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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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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