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律法规1
宜昌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宜昌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宜昌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宜昌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宜昌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宜昌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宜昌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宜昌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宜昌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宜昌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宜昌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宜昌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宜昌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宜昌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宜昌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