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法律法规1
宜宾如何计算工伤赔偿金
宜宾公司员工不干活 能降工资或者解雇吗‘’
宜宾公司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宜宾退休人员离世后要领哪三种钱
宜宾公务员工龄满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退休吗
宜宾农村临时工被雷电死属工伤吗
宜宾退休后收受财物司法解释
宜宾上班期间突然死亡算工伤吗
宜宾克扣员工年终奖向谁投诉
宜宾1973年出生的女性能赶上延迟退休吗
宜宾长时间劳累患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宜宾1965出生退休延几年
宜宾上下班路上意外死亡算工亡吗
宜宾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宜宾公司要求上十二小时可以不上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更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更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