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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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2、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3、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4、婚后签订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三条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
2、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
3、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
4、婚后签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三条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