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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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