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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请遗产继承
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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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提出申请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章法定继承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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