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宣城婚姻家庭

切换城市

宣城离婚案中法院会采纳哪些证据 第三者插足的证据有哪些
时间:2022-08-21
浏览次数:1322
分享到:

离婚案中法院会采纳的证据: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第三者插足的证据: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