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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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违约造成卖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可通知买方解除合同,如果买方无异议,则合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宣城合同纠纷律师
买方违约造成卖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可通知买方解除合同,如果买方无异议,则合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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