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法律法规1
西双版纳交通事故赔偿跟保险公司协商不好怎么办
西双版纳公司股权转让银行贷款谁承担
西双版纳被判刑对养老保险有没有影响
西双版纳被撞了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
西双版纳贷款逾期什么责任
西双版纳伪造发票是什么罪
西双版纳事故车车主不签字能报保险吗
西双版纳交通事故肇事方保险如何赔付
西双版纳限制消费令解除后影响贷款么
西双版纳人保一直拖着不给钱怎么办
西双版纳药驾保险公司赔偿吗
西双版纳事故保险垫付后肇事者还需要做什么
西双版纳自然灾害把车损坏了保险公司赔吗
西双版纳丈夫瞒着妻子房产抵压贷款,需要妻子偿还吗
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抵押权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抵押权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