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法律法规1
西双版纳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西双版纳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西双版纳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西双版纳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西双版纳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西双版纳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西双版纳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西双版纳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西双版纳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西双版纳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西双版纳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西双版纳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西双版纳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西双版纳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西双版纳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