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法律法规1
咸宁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咸宁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咸宁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咸宁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咸宁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咸宁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咸宁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咸宁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咸宁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咸宁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咸宁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咸宁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咸宁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咸宁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咸宁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的内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的内容: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