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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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公司法》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法》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