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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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返还房屋,出卖人应当返还房款。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买卖双方的过错程度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农村房屋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返还房屋,出卖人应当返还房款。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买卖双方的过错程度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