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法律法规1
乌兰察布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乌兰察布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乌兰察布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乌兰察布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乌兰察布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乌兰察布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乌兰察布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乌兰察布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乌兰察布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乌兰察布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乌兰察布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乌兰察布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乌兰察布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乌兰察布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乌兰察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