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赔偿款,在搬迁期间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即搬迁期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当完成企业搬迁后,在完成搬迁年度,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六条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 (一)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二)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三)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四)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 (五)其他补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