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乌海交通事故

切换城市

乌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2-08-07
浏览次数:226
分享到: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

一、违章行为与事故的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违章行为并非必然要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