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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附条件的承诺
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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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出接受要约的承诺,此时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合同成立。承诺作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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