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法律法规1
乌海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乌海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乌海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乌海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乌海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乌海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乌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乌海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乌海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乌海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乌海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乌海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乌海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乌海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乌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住。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按照规定,房屋原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后,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直至租赁期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乌海房产律师咨询
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住。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按照规定,房屋原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后,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直至租赁期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乌海房产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