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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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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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