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法律法规1
通辽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通辽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通辽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通辽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通辽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通辽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通辽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通辽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通辽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通辽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通辽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通辽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通辽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通辽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通辽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