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律法规1
十堰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十堰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十堰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十堰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十堰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十堰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十堰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十堰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十堰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十堰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十堰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十堰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十堰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十堰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十堰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以下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b>,</b>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以下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b>,</b>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