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律法规1
石景山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石景山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石景山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石景山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石景山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石景山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石景山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石景山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石景山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石景山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石景山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石景山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石景山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石景山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石景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分析: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在保修期外,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在过户交付后,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分析: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在保修期外,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在过户交付后,责任归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