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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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