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汕尾刑事辩护

切换城市

汕尾不给电力公司在墙上拉电线,他有权停电吗
时间:2022-07-28
浏览次数:1191
分享到: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