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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70周岁违法可以行政处罚吗?
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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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年龄70岁的人是不处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予以执行的。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是不执行行政拘留。若老人违反了应该让其家属领回家,拘留所不予收拘,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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