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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
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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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三、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其在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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