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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约定发工资日期与实际发工资日期不一样
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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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日期与实际不符 签延期发工资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合法有效。否则属于无效的协议,职工可以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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