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法律法规1
齐齐哈尔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齐齐哈尔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齐齐哈尔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齐齐哈尔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齐齐哈尔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齐齐哈尔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齐齐哈尔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齐齐哈尔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齐齐哈尔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齐齐哈尔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齐齐哈尔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齐齐哈尔股东的定义
齐齐哈尔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齐齐哈尔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齐齐哈尔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仲裁协议效力可以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若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仲裁协议效力可以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若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