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法律法规1
齐齐哈尔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齐齐哈尔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齐齐哈尔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齐齐哈尔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齐齐哈尔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齐齐哈尔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齐齐哈尔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齐齐哈尔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齐齐哈尔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齐齐哈尔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齐齐哈尔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齐齐哈尔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齐齐哈尔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齐齐哈尔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齐齐哈尔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