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法律法规1
秦皇岛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秦皇岛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秦皇岛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秦皇岛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秦皇岛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秦皇岛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秦皇岛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秦皇岛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秦皇岛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秦皇岛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秦皇岛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秦皇岛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秦皇岛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秦皇岛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秦皇岛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合同先履行再签订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秦皇岛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先履行再签订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秦皇岛合同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