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法规1
南京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南京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南京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南京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南京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南京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南京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南京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南京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南京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南京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南京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南京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南京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南京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