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法规1
南京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南京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南京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南京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南京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南京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南京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南京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南京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南京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南京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南京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南京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南京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南京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由物流公司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南京南京经济纠纷律师咨询
由物流公司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南京经济纠纷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