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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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试用期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